2012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第二个10年的开局之年,回顾10年来,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相继启动和实施本地区一批大型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取得重要成果,同时也为促进当地社会发展和地区稳定、繁荣作出了贡献。新的10年,中国企业将抓住机遇,深挖与上海合作组织各国经贸合作潜力,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发展。
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经贸合作现状
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初期,中国与其他成员国贸易总额仅为121亿美元,2011年已达1134.2亿美元,增长约9倍;其中,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双边贸易额分别达792.5亿美元、249.5亿美元、49.8亿美元、21.7亿美元和20.7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哈、吉、塔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乌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12年1~3月中国与各成员国贸易总额为285.4亿美元,同比增长24.5%。
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在能源、交通、电信、矿产开发、建筑、服务、林业等领域合作顺利开展。目前,中国对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累计投资总额超过200亿美元。本地区已成为中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与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目的地。
中国企业积极开拓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市场所取得的成绩。
(一)能源领域合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能源合作。目前,中俄原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已竣工投产。本地区能源网络初步形成。各方积极推动油气领域深加工合作,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作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二)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蓬勃展开。
中国企业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在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日趋活跃,为促进本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中国信贷资金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支持下,中国企业在本地区承揽了公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了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
中国企业在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的主要项目有:中国上实集团等7家企业联合在俄圣彼得堡投资建设的“波罗的海明珠”综合社区开发项目,是目前中国在海外非能源领域的最大投资项目,规划投资13.46亿美元,预计2016年建成;中国诚通集团出资3.5亿美元收购并经营的俄格林伍德国际商贸中心项目,2011年9月开业,已吸引来自中国、德国、美国、越南等国的137家企业入驻,出租率达60%以上,已入驻的中国知名企业有东风汽车集团、中兴通讯公司、波司登集团等;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承建的巴甫洛达尔电解铝厂,2007年9月16日,浇铸出哈历史上第一块铝锭,目前可年产25万吨电解铝;中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公司中标“欧洲西部—中国西部”哈南部34公里路段修复项目,成为中国企业在哈境内承揽的第一个公路项目;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在哈联合承建的马伊纳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项目预计2012年夏建成,可满足哈南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电力需求;2010年7月,由中国电力工程公司供应设备的乌兹别克斯坦阿汉格朗水电站和安集延2号水电站改造项目宣布竣工;2010年9月,位于乌兹别克斯坦锡尔河州的中乌合资企业“鹏盛工业园”投入运行,中国温州金盛贸易有限公司已投入3000万美元,年产瓷砖400万平方米、牛皮60万张、成品鞋40万双;中国路桥公司承建的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公路吉境内路段预计2012年10月贯通;承建的比什凯克—吐尔尕特公路114公里路段修复项目计划2013年完工;新疆特变电工公司承建的吉南部电力供应系统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新疆特变电工在塔吉克斯坦承建的胡占德—艾尼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已完工,承建的塔北部供电系统联网项目进入收尾阶段;中国路桥公司承建的塔中公路一期项目进展顺利。
(三)企业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深。
10年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已逐步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交流平台,为中国企业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内开展合作架设了便捷的桥梁。曾经在中亚地区影响颇深的乌鲁木齐经贸洽谈会,以及在其基础上升级的中国—亚欧博览会和期间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商务日,各国经贸部门和实业家委员会在总理会议期间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工商论坛、在中国哈尔滨市举办的哈洽会、西安市举办欧亚经济论坛,在俄举办的贝加尔经济论坛、在哈举办的阿斯塔纳经济论坛等活动,以及近年来中国商务部组织的在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均为促进企业交流与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深入挖掘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潜力
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经贸往来历史悠久,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互为补充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的贸易投资环境,以及日益开放的巨大市场,为各国企业间开展经贸和投资合作提供了有利的前提条件。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机遇,各国企业应在已有成果的良好基础上,把握时机,进一步挖掘合作潜力,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将非资源、民生领域合作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后危机时代,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改善经济结构,提升发展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交通、通信、农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非资源、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已成为当前各国关注的重要领域。今后一段时间,建议继续推动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非资源领域经济合作,继续拓展区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推动企业在农业种植、灌溉、农机生产、建立农业示范园区等方面开展合作;挖掘高科技等新的合作增长点;拓宽融资渠道,实施各方关注的电力、交通、信息通讯、化工等关系各国经济发展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将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打造成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亮点。
(二)继续推动区域内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
继续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在海关、质检、交通运输等方面便利化进程,逐步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支持、经济发展监测机制,并结合各国特点,推动贸易方式的创新,为区域内企业开展合作提供便捷服务,创造良好合作环境。
(三)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区域经济合作融资体系。
中方愿与其他各方继续认真落实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提供的100亿美元信贷资金,推动各方关切的合作项目顺利实施。与此同时,中方拟与各成员国继续推动建立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加强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工作,积极吸引国际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促进各国商业银行银团融资,探讨建立非资源领域合作融资安排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逐步建立和完善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多边融资体制,为区域内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促进地方间经贸合作,推动企业交流。
充分发挥各国地方间合作的积极性及其地缘、产业、文化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各国地方间经贸合作。进一步推进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工作,探讨建设中俄跨境经济合作区,创新边境合作的方式,改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各国毗邻地区合作水平。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按照需求为导向、产业为基础、企业为主体,项目为依托的原则,在互有优势的领域加强共同研发、智力引进、项目对接等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深化多双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