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驻韩国经商参处子站
(一)加强对国内外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利用世界主要食品相关机构、媒体网站,每天收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
(二)提高进口环节精密检查总体比例。根据进口商品危害程度、不合格案例发生比例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精密检查比率(1%-100%),将进口环节精密检查总体比例由2008年的23%提高至30%。对于检出有害物质的商品,将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措施,直至其查明原因并采取改善措施。
(三)加强对消费者的信息服务。加强对儿童食品的安全管理;同时,将进一步扩大转基因(GMO)标识及OEM进口食品的原产地标识范围;此外,对于不合格食品还将通过电视字幕广播、短信等方式予以宣传,提醒消费者注意。
(四)加强与对韩出口企业的交流与实地调查。通过在主要出口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实地调查,听取对韩出口企业的意见及建议;通过举办制度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向对韩出口企业介绍韩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给予优秀进口产品优惠待遇,实施进口食品事前确认登记制。所谓进口食品事前确认登记制是指通过实地调查,对设施标准及卫生管理水平优秀的对韩出口企业予以登记后,在该企业产品通关时提供便利(部分或全部免检)的一项优惠制度。该制度主要面向对韩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调查将主要确认企业是否符合HACCP规定的卫生及质量管理标准;费用方面,申请企业须交纳约30美元的申请费,并承担韩方实地调查的相关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