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七日新闻》周刊报道:据知,缅甸林业部门与私营企业合作,由林业部门提供原材料,私企加工成成品再由林业部门出口的做法已在2010-2011财政年度结束之日期停止。据缅甸林业协会副主席吴内吞敏介绍,停止这种做法的原因之一是,政府是以赊销方式向私企提供木材原料,而在规定的时间里私企往往不能按期偿还欠款;二是林业部门与私企合作还有其他方式。
政府供原料拿成品的做法是2004年1月开始实行的,当时只有六家私企试行,正式施行以后,有100多家企业执行。停止时,仰光有50家私企,曼德勒有10家,勃古有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