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积极推行医药制度

2010-05-19 00:00:00 点击数:836 收藏


    巴基斯坦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号召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1994年巴基斯坦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清单》,随后在1995年和2000年又进行了两次修订,最终形成了现在共有29大类452种药物的清单。基本药物制度将大部分常用药的价格尽可能地控制在人们可以承受的水平,满足了民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更是穷人的生命保障。
    记者在伊斯兰堡市中心的沙欣药店看到,环丙沙星每片价格仅为10卢比(1卢比约合0.08元人民币),扑热息痛的价格为0.6卢比/片,安定的价格是每片0.7卢比,利福平的价格是4卢比1片。而且这些还都是印在药品外包装上的价格,如果买得多的话,还可以有一定优惠。
       
    今年23岁的小伙子瓦希德是百货公司的售货员,他告诉记者,由于经常要向顾客介绍产品,这两天咽炎又犯了。他按照以前医生给他开的药方,直接到药房买消炎药环丙沙星。他说:“我久病成医,可以给自己看病了,每次买来消炎片吃上3天嗓子就好。幸亏这药不贵,要不我每月6000卢比的工资早就看不起病了。”
        
    说起巴基斯坦的医药制度,阿里卫生医疗中心的阿希夫医生介绍说:“为了保证医疗卫生的公平透明和最大限度保障民众需求,巴基斯坦实行医药分离制度。医院只管诊断、检查、治疗等,药品则专门由独立经营的药店负责。患者的医疗消费自主权很大,可以去任何一家自己喜欢的医院就诊,也可以到任何一家化验室化验和检查。
 
    巴基斯坦的药店分成平价药店和营利性药店两种,平价药店的药品全都来自巴政府出资经营管理的药品生产企业,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药物,但药物种类还算齐全,价格也很便宜。不过,平价药店并不是很多,而占据巴基斯坦药品主体市场的仍然是那些私人药店。”
 
 
    根据巴基斯坦1976年药品法案第四条规定,每种药品的生产都应该保证满足市场需求,并且方便消费者获得。法案第五条则规定,未获得药品注册监管部门的许可,制药公司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其注册药品停止供应,以造成市场药品短缺。然而,“商为利所驱”,许多巴基斯坦本地乃至合资的制药公司,把生产能力集中在一些利润丰厚、价格昂贵的药品生产上,人为地制造药品短缺,这使得一些用来救命的基本药品因为利润低在巴市场上难觅其踪。
 
 
    据在巴基斯坦行医多年的一位资深中国医生透露,巴基斯坦存在着同一种药多名、多品牌,价格相差悬殊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巴基斯坦的医药行业竞争很激烈;许多欧美大制药公司都在巴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合资企业,这些企业生产的药物质量有保证,相对价格也高一些,而巴基斯坦本地的制药企业生产的药物价格较低,导致出现同药不同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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